入会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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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参加泉州贵州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    (一)贵州籍在泉州地区经商、创业人员,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、个人或者贵州籍企业驻泉机构、或企业管理人员、行政事业单位人员。
    (二)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
   (三)热爱商会,自觉遵守《泉州市贵州商会章程》和有关规定
    
    二、入会程序
    (一)自愿申请,填写入会申请表
    申请单位或个人需向泉州市贵州商会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简介,包括:主要业务范围、具体联系方式(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电话、传真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、电子邮箱等),即商会办公室提供《泉州市贵州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》。
    (二)理事会审查
    商会将适时召开理事会,集体讨论审议相关单位的入会申请。副会长以上需向泉州市工商联和泉州市民政局报批、备案。
    (三)办理入会手续
    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后(副会长以上需报经泉州市民政局批准),商会将向已批准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发予会员证。各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按商会会员要求缴纳会费,办理相关入会手续即可成为会员。
   
    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   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    (二)参加本会所组织的活动;
    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    (四)对本会工作批评建议权、监督权;
    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   
    四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
    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    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    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    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    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   
    五、本商会实行会员注册管理,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征得商会同意后交回会员证,并从会员查询系统中除名。会员每年年底前交纳次年会费,交纳会员费后成为我会注册会员。
   
    六、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     

  七、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

1、会费标准:个人会员500元或以上/年,企业会员1000元或以上/年,理事2000元或以以上/年,常务理事3000元或以上/年,副会长8000元或以上/年,常务副会长18000元或以上/年,会长50000元或以上/年。

2、缴纳方式:会员费必须在每年12月底前交清次年会员费。当年入会的会员,至秘书处批准之日起,15日内交纳本年会费,满一年后续交第二年会费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年费的,依照《章程》有关规定视为自动退会,取消其会籍。对确有重大困难的会员企业经申请,由秘书处核实,并经商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通过,年费可以给予减缓交纳。

3、商会帐户:

开户银行: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濠江支行

帐  号:9070611110010000082777

帐户名称:泉州市贵州商会